外语教学理论与实践(英语教学理论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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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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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外语教学理论与实践,英语教学理论是什么?
有关英语教学的理论和方法,虽各派的主张不同,但近年来有趋於融合的倾向,认为各种方法都需要,才能符合现代社会对语文的多种需求.英语科的教学法与其他科目不同,学生不但要学习听、说、读、写四种语言技能,且需学习如何运用它们,而达到能表达情意、与人沟通的目的。有本书叫做Techniques and principles in language teaching, 你可以去找来看看~这本书里包含的主要教学法和理论如下:1. the grammar translation method2. the direct method3. audio-lingual4. the silent way5. desuggestopedia6. CLT (communicative language learning)7. content-based, task-based, and participatory approaches 详细内容需要自己去看书中的描述和解说. ^^
2. 英语教育的属于哪一类啊?
英语专业考研属于教育学专业,主要研究语言教育、外语教学、英语教学学科等方面的理论和实践问题。
英语教育则是英语专业的一项重要领域,从幼儿园到大学,它涵盖了整个英语教育体系,探讨了如何更好地传授英语知识和技能,培养学生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等方面的问题。
英语教育也会涉及到课程设计、教学方法、评测与测量、教育心理学等多个方面的知识,帮助学生更好地理解英语教学的各个方面,为日后从事英语教学工作奠定坚实的理论和实践基础。
3. 如何成为一名国际学校英语老师?
1 关于TESOL/TEFL/CELTA/TESL/TKT
一、TEFL
TEFL全称是Teaching English as a Foreign Language。目前TEFL证书为全球普遍承认和接受,是国际认可的通用英语教师资格证书。中国国家外专局下属信息中心自行设立了一个TEFL in China。
二、TESOL
TESOL全称是Teaching English to Speakers of Other Languages即“对外英语教学”。TESOL证书由美国TESOL教育学会颁发,被国际组织认可,此外在英国、澳洲等英语国家,大部分学校和语言培训机构也认可TESOL证书。(备注:这里的TESOL不同于欧美院校提供的TESOL硕士学位)
三、TESL
TESL全称是Teaching English as a Second Language,是专门为教授英语为非母语的英语老师特别设计的培训课程。TESL证书也是在全球范围内被广泛认可的。
四、CELTA
CELTA全称是Certificate in English Language Teaching to Adults (英国剑桥大学教师证书)。
CELTA针对尚无教学经验或教学经验较少的教师,CELTA是其进入英语教学领域的首要资格认证。CELTA证书,属于TESOL证书体系的高级类别,不仅是适用教授成人英语的教师资格证书,也是英国继续教育教学证书及TESOL国际英语教师资格证书的组成部分。
五、TKT
英语教学能力证书 (TKT) 是剑桥大学考试委员会外语考试部(Cambridge ESOL)专为英语教师开发设计的证书考试。TKT(Teacher Knowledge Test)是为母语为非英语国家的中小学或成人英语教师研发的英语教学能力证书,主要测试考生对语言及语言应用基本概念的掌握,以及对教学与学习的背景知识及实践过程的把握。该证书具有国际水准,考生可以借此进一步丰富教学专业知识,拓展事业发展前景。
1.1 典型要求TESOL/TEFL/CELTA/TESL/TKT的招聘广告
招聘广告解读:这是金宝贝早教发布的一则招聘广告,招聘的是英语为母语的外教,学历要求为本科,持有TEFL/TESOL/CELTA证书者优先考虑。
招聘广告解读:这是新西兰理工学院在浙江金华招聘一名英语教师,要求是本科学历,同时要求例如TESOl,CELTA, TEFL 之类的证书,授课的学生群体是在18岁以上。
招聘广告解读:
这是英国文化协会(British Council) 招聘雅思考官的需求,对于候选人的要求是TESOL 或者 CELTA证书,同时拥有教成年人英语的相关经验。
招聘广告解读:这是Career China 发布的招聘广告,是英国的一个机构,招聘愿意去中国教英语的教师,除了本科学历要求,候选人还需要拥有TEFL 或者2年的教学经验。
关于TESOL/TEFL/CELTA/TESL/TKT的总结
所谓的国际英语教学证书例如TESOL/TEFL/CELTA/TESL/TKT,是一些外教为了在国内从事英语教育的工作而必备的证书,此类证书被国家外专局认可,方便外教取得签证。
事实上,在外籍人员子女学校或者国际化的双语学校,我们很少看到外教仅仅有以上证书,国际学校在招聘外教的时候主要看候选人是否已经获得本国的教师资格证。拥有以上证书的外教主要工作于英语类的培训学校。对于正规的国际学校,即便有外教拥有此类证书,这些外教也应该是拥有本国的教师资格证,然后在这些国际学校从事EAL或者English support之类的工作。
问题:TESOL/TEFL/CELTA/TESL/TKT还值得去修读吗?
盐叔的回答:如果你的职业规划是培训学校的英语教师,大学的英语教师,修读相关的证书是可以的;如果你只是想进入国际学校工作,修读相关的证书其实不是最重要的,这些证书不会帮你直接进入国际学校;
2 英语专业进入国际学校的可行性和路径现状
外籍人员子女学校中,很多英语专业的中国教师只能作为助教存在,大部分的外籍人员子女学校中,中国教师可以作为教师出线的基本只有中文课,而中文课的中国教师大部分都是对外汉语背景出身,或者英语比较好的汉语言文学专业,也有少数是英语专业出身的。国际化的双语学校中,还是有一些英语教师的岗位适合中国英文教师,例如中小学英语教师,高中英语教师。不同于英语为母语的英文教师,中国英语教师在中小学教育中承担的责任基本是EAL(English as an Additional Language)或者ESL(English as Second Language), 而高中阶段,更多的机会是在国际高中的雅思教师或者托福教师。其实,现在的双语学校很多,一些收费并不高的双语学校,其实也在招收中国老师做英语教师。
国际学校招聘广告中的中方英文教师招聘信息和相关机会
招聘广告解读:
这是北京一土学校发布的招聘广告,招聘职位为小学英文教师,要求是:需持有中国教师资格证,持有TKT,TESOL,CLETA等证书者优先,英文标准化成绩要求是雅思7.0或者托福100分。
招聘广告解读:
这是无锡南外国王学校发布的招聘广告,招聘职位为双语部小学英语教师,要求:需持有中国教师资格证,相关本科学历;英文标准化成绩要求是雅思6.5或者托福90分;拥有同类教学经验者优先。
招聘广告解读:
左边是上海民办尚德实验学校的小学融合部全科教师的招聘信息;右边是无锡南外国王学校发布的小学数学教师招聘广告。
对于这样的职位,英语专业出身,但是从小数学和语文很好的候选人可以关注,小学的低段往全科教师或者数学教师发展是一个非常有潜力的职业方向。候选人可以在报考教师资格证的时候就考虑小学全科或者小学数学的教师资格证。
以下是高中英文教师的招聘广告
招聘广告解读:
我在搜索的时候,发现高中学校招聘中方英语教师的广告较多,大部分都是对候选人的英语能力做了比较高的要求,例如雅思7.5或者托福100分以上。作为英语老师,可以把自己定位在标准化考试辅导老师的职业发展上,专注于雅思,托福,或者SAT等培训。选择自己最擅长的领域,成为自己就业的核心竞争力,在这里,我一定要对那位咨询我的雅思8分的候选人说,你应该很有信心才对。(这里有2个方向,培训机构的方向和国际学校的方向)。
关于英语专业进入国际学校的可行性和思路基于以上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一些思路:
1. 只要双语学校的英语职位是开放给中国英语专业背景的候选人,英语教师就是一条可以选择的道路。
2. 对于国际高中里面的英语教师,越高的雅思分数或者托福分数就是一个很大的竞争力。
3. 对于进入国际学校的英语候选人来说,最重要的是中国的教师资格证和英文水平,国际英语教学证书例如TESOL /TEFL /CELTA /TESL/TKT 并不是那么重要,锦上添花而已。
4. 英语专业的候选人如果对于小学低段的数学和语文有足够的信心,热爱,可以考虑考取全科/数学/语文教师资格证的方式选择转型成为小学数学或者全科教师。
5. 很多国际学校都是从2岁的托班开始,从2岁的托班到5岁的大班,学前教育人才的紧缺是一个事实,高端的国际幼儿园自然需要更多优秀的人才加入,而这也是英语专业毕业的学生可以考虑的方向之一。
4. 老师能不能惩罚学生?
一、体罚概念的界定
(一)体罚的概念
关于体罚的概念,目前国内外并没有统一的界定,为此,学者们从不同的角度定义“体罚”。这些界定以20世纪90年代为界大体分为两类。之前对体罚的界定比较清晰,例如:《现代汉语词典》提出,体罚是“用罚站、罚跪、打手心等方式来处罚儿童的错误教育方法”。《辞海》将体罚定义为“成年人对小孩身体使用的惩罚,其严厉性从打手心到打屁股不等”[2]。《教育大辞典》将体罚解释为“以损伤人体为手段的处罚方法”。这都是一些有代表性的比较权威的界定,都是把体罚界定为对孩子肉体的惩罚。
20世纪90年代之后学者赋予了体罚新的定义,例如:但汉礼在《关于中小学体罚现象的比较研究》中这样定义体罚:体罚是指以损伤人体、侮辱人格为手段的处罚方法。王洪明在《案例与评析:“校园惩罚”问题》一文中提出,体罚是以伤害学生的身体和心灵为手段的惩罚方法。显然,这些学者把教育者对学生的人格、精神伤害也归入到了体罚的范畴中,原有的体罚概念外延扩大,于是“变相体罚”的概念应运而生。我们认为这样的界定从学理上、管理实践上都是有害的,它造成教师在教育教学的过程中分辨不出一般性的教育惩戒和精神上的惩罚的区别,从而在使用惩戒权时不能把握好惩戒的尺度。
(二)体罚的构成要素
体罚的构成要素是判断教师的行为是否构成体罚的关键因素。体罚的要素主要包括:
1.体罚的行为主体是教师。对未成年人的体罚主要有两个来源:一是家庭内部的体罚;二是教育机构的体罚。本文讨论的主要是发生在教育机构的体罚,是在学校教育背景下教师对学生身体进行的惩罚。实施体罚的是中小学教师,受罚者是在校的中小学学生,因此,体罚的行为主体是中小学教师,行为客体是中小学学生的物质性人格权和生命健康权。
2.体罚的对象是学生的身体。体罚必须诉诸学生的身体,不论是以直接还是以间接的方式。在我国,由于对体罚采取的是“零容忍”态度,所以教师在惩戒学生时接触学生身体,比如推、拉学生中使其感到痛楚,都可能被认定为体罚。对于不诉诸身体的惩罚我们不应该认定是体罚,如罚款、语言羞辱、冷暴力等。有些学者把伤害学生的心灵、尊严等处罚方法也归入体罚,这是不科学的,因为在法学上,身体的伤害和精神的伤害是严格区别的。教师对学生的冷嘲热讽、当众辱骂等侵害学生精神性人格权的行为是属于我们常说的“心罚”的范畴,与体罚相对,因此,心罚应该从体罚的概念中剥离出来。
以学生身体的“痛楚”或“痛苦”界定体罚是不科学的。体罚肯定会造成学生的身体痛苦,不引起这些痛苦的惩罚则不是体罚,如罚写三遍错字或罚站两分钟等。有些非击打身体等惩戒措施,如罚站、罚写、罚背书等,有时也使学生感觉肉体痛苦或羞耻,但是这些措施被认为是教育的必要措施,因为这些痛苦或羞耻感能够唤醒并警觉学生认识错误,矫正其不良行为。在国外,有些国家是允许体罚的,但是这些国家对体罚中击打学生的身体部位有严格的限制。例如,教师只能击打学生肉比较厚且神经比较多的身体部位,例如手心和屁股,这些部位很容易使学生产生痛感,而把握好度则不伤身体。但这些国家不容许教师击打学生的关键部位,如头、颈、胸、腹部、裆部,这些部位易造成身体伤害;也不允许打学生的面部、嘴,扯学生的头发、耳朵等,对这些部位的打击除了对身体的伤害外,对学生的精神伤害更大。
3.体罚的行为客体是学生的身体健康权。体罚超出了学生身体承受的限度而侵害了学生的生命健康是界定和判断体罚的关键因素。对学生身体健康的实质不产生影响而仅仅使学生产生痛苦和羞耻感的惩罚行为不是体罚,我们将其归于一般的教育惩戒范畴,例如学生总写错字,教师为加深其对汉字的印象,罚学生抄写词语三五遍;学生经常迟到,教师为维持班级纪律,罚学生站两三分钟等。即使教师间接惩罚学生的身体,如罚站、罚跑、不让学生上厕所、不让学生回家吃饭等措施如果超出一定限度而危害学生生命健康也属于体罚。一般性的教育惩戒是以大多数学生的身体可接受并且不造成伤害为参考的,如在惩戒时,学生感到极度的疼痛或因疲劳而损害身体健康,或者学生被打部位出现明显的红肿、流血、骨折等状况,这便是超出了学生身体承受的限度,即损害了生命健康,这就属于体罚。打印 纠错 分享 推荐
二、体罚或变相体罚与教育惩戒的区别
(一)体罚不同于教育惩戒
体罚不同于教育惩戒,它超越了正常的教育惩戒的范畴。教育惩戒是指具有惩戒权的教育主体对于具有不良品德行为的学生做出的一种否定性评价。教育惩戒权是教育权力的下位权力,是学校与教师惩戒违反校规的学生的权力,是作为教师应有的一项管理和教育学生的权力,它是一种特殊的教育方式,是教师通过对学生的身心施加某种影响,使学生感受到荣辱、对错、痛苦等,帮助其认识到自己的过错,增强为自己过失负责的责任感,从而达到矫正和教育的目的。在我国,由于20世纪90年代以来对体罚,尤其是对所谓“变相体罚”的“零容忍”,教师的惩戒权在理论研究上被悬置,同时,由于适当的合理的教育惩戒也会被当成是体罚或变相体罚,加上学校和教师担心引起事故纠纷,所以教育惩戒在实践上被看作不合法而被取消。教师因头顶“体罚和变相体罚”的利剑威慑而不敢管学生,实际上这是放纵学生,对教育教学和学生的社会化产生了不利的影响。当前部分中小学生无法无天,社会上流行的暴力欺凌现象层出不穷,这与教育惩戒的缺失,与体罚、变相体罚的规定不完善密切相关。
体罚与教育惩戒有着本质的区别:
1.方式和手段不同。惩戒的方式主要包括心理惩戒和身体惩戒等。心理惩戒的方式主要有当众批评、心理暗示、与家长沟通等等,心理惩戒只要不造成学生生命健康的损害,我们不认为是体罚;身体惩戒主要有罚站、罚跑、罚学生抄课文等,身体惩戒只要不造成学生生命健康的损害,我们也不认为是体罚;体罚的方式比较单一,我们只认可对学生身体的惩罚才是体罚,它通过直接摧残学生的肉体使学生感到极度痛苦来达到教育效果。
2.程度不同。这是体罚与教育惩戒最根本的区别。二者虽然都是通过实施惩罚使学生感到痛苦来达到教育目的,但痛苦的内涵和程度不同。教育惩戒是通过对学生施以轻微程度的身体惩罚,使学生在惩罚中悔过自新,从而“不愿”再去犯错,并且教育惩戒遵循了儿童身心发展的规律;体罚则是通过暴力的方式使学生惧怕皮肉之苦,从而使学生“不敢”犯错。体罚的程度一般都超出了未成年人身体承受的范围。
为了使体罚的概念更为明晰,我们认为还应该采用早期的界定方式,可以将体罚定义为:在学校背景下,教师通过对学生身体实施击打,使学生肉体受到一定程度的伤害的处罚方法。这种界定简洁明了,实践中易于辨析,并且能够跟教育惩戒和所谓“变相体罚”相区别。
(二)变相体罚不同于体罚
“变相体罚”的概念不明晰,不是正规的法学概念,变相体罚常指教师为了维持教学秩序,不直接对学生的身体诉诸拳脚和工具,而是间接地处罚违反教育教学秩序的学生,使受罚者身心感到痛苦或者屈辱的惩罚方式。体罚伤害的是学生的身体,侵害的是学生的物质性人格权、生命健康权,而从现有的资料和研究来看,变相体罚侵害的是学生的精神性人格权,主要是隐私权、名誉权、人格尊严权。体罚和变相体罚有以下区别:
1.作用的对象与影响不同。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的体罚往往是作用在学生的身体上,通过对学生身体的摧残使学生感到极度疼痛或疲劳,从而来达到教育的目的;而变相体罚则是不直接伤害学生的身体,以侮辱的语言间接地对学生的身心施加影响,使学生感到屈辱,从而获得一定的教育效果。体罚学生直接摧残的是学生的身体,会影响学生的正常发育,严重的会造成学生身体的残疾甚至会威胁到学生的生命;而所谓变相体罚的直接后果则是对学生精神和人格的伤害,常常会引发学生一系列的心理问题。体罚带来的是显性的危害,是短暂的伤害;而变相体罚给未成年人带来的伤害往往是不容易被发现的,是持续性的、影响深远的危害。
2.性质与层次不同。虽然“变相体罚”的危害性不可低估,但是其行为本身大多属于道德范畴,而非法律范畴。面对屡教不改的儿童,家长或其他人员有可能不会拳脚相加,但是对其极端的行为进行严厉批评不可避免,不能认为这种行为犯法。同样,教师对犯错学生的挖苦讽刺等行为虽然违背了教师的职业道德,但是还未达到违反法律的程度。尽管教师因其专业教育者的身份比其他非教职人员要具有较高的道德素养,但因学生犯错误而对其进行责骂或采用其他具有不友好的非暴力行为则不应当承担法律责任,除非这种行为侵犯了学生的人格权或引起学生重大的伤亡。
将师德问题法治化使教师难以区分体罚、变相体罚和教育惩戒的界限,直接造成了教师不敢对学生使用正常的教育惩戒,也不敢开展一些具有教育意义的教学活动,最终受伤害的是我国的教育。因此,应当将“变相体罚”这一概念废止,将部分师生冲突中双方身体接触但没有造成身体健康危害的行为归入教师正常施行的惩戒权;将非暴力但侮辱学生人格的行为列入侵犯学生的精神性人格权专列,并明确学生的精神性人格权的内涵、外延与加害人所承担的法律责任。
三、体罚的范围、程度
我们通过对国内外一些资料的研究、借鉴与参考,重新界定了体罚的范围、类型和程度。
(一)体罚的范围、类型
教师对学生的惩戒必须是轻微的,严重的惩戒则会构成体罚。日本的《学校教育法》规定,在必要时,校长及教员有权利对学生和儿童实施惩戒,但不得体罚。日本针对体罚的类型做了一些具体的规定:侵害受罚者身体的惩罚,诸如殴打、踢等,是体罚;对学生的身体给予痛苦的惩罚,如长时间使其保持端坐、直立等姿势,是体罚;不让学生如厕,超过用餐时间后仍留学生在教室等造成学生肉体痛苦的行为,也属于体罚范围。日本还规定:教师不得剥夺迟到的学生进入教室的权力;在罚迟到者或偷懒者打扫卫生时,不得有过度要求;对于有偷窃行为的学生,教师不得强迫其自白或供述。
教师体罚学生的形式多种多样,五花八门,有时一种体罚方式也有多种罚法,我们将教师体罚学生的类型总结为以下五个方面:(1)直接过度责打学生的身体,如:打耳光、扯头发、揪耳朵、打臀部、让学生自打或互打,甚至在学生脸上刺字等。(2)让学生长时间维持特定的姿势,如:长时间罚站、罚跪、罚晒、罚半蹲等;罚站不仅仅指在教室中罚站,还有在烈日下、在暴雨中罚站,更有甚者,罚站还演变成了“金鸡独立”或“四足顶地”等。(3)让学生长时间从事剧烈运动,如:罚跑步、罚俯卧撑、罚单腿跳等;罚跑又分为穿鞋跑和赤脚长跑等。(4)让学生过度从事特定的工作,如:超负荷地罚写作业、抄写课文,罚过度劳动等。(5)长时间剥夺学生的生理需求,如:长时间不准学生吃饭、上厕所、午休而侵犯了学生的生命健康权打印 纠错 分享 推荐
(二)体罚的程度
教师的惩戒必须是轻微的,不得超出学生年龄段所能承受的范围。韩国颁布的《学校生活规定预示案》认可了教师有对违反学校纪律的学生实施一定程度的体罚的权利,并对体罚的程度、方式等做了具体规定:体罚小学生、初中生,要用直径1厘米、长度不超过50厘米的木棍;对高中生,可使用直径1.5厘米,长度不超过60厘米木棍;教师不能用手或脚直接体罚学生;体罚男生,只能打臀部,女生只能打大腿部;在体罚数量上,初高中生不得多于10下,小学生不得多于5下,程度上以不在学生身体上留下伤痕为准。[9]在美国的一些州,体罚造成疼痛或微小的伤痕是合理的,这是教师的特权,但是体罚造成学生身体某部位的脱臼、深度青肿、流血、骨折等,就是过度惩罚且具有民事侵权性质;体罚学生禁止使用诸如刺棒或断木板等器具;体罚某个有潜在健康状况的学生而造成严重伤害时,教师不负有法律责任。
我们认为,教师在对学生进行教育惩戒时必须保持合理的限度,超过这个限度就陷入了体罚范畴。通过借鉴国外的经验,并以大多数学生的身体状况为参考,我们对体罚的程度、数量等作了以下界定:对学生体罚会使学生感到明显的疼痛感、疲劳感或不舒适感,甚至会造成学生身体残疾、长时间晕厥等。责打学生身体时,在程度上以留下伤痕为准,发红但不肿不起泡、微小的伤痕不属于体罚,而被打部位出现深度青肿、扭伤或骨折等,则都属于体罚的范畴;在维持特定姿势或罚学生运动方面,如罚站、罚蹲、罚跑步等超过一般性运动限度则属体罚,学生只感到轻度疲劳的属于一般的教育惩戒,而烈日下罚站、暴雨中罚站、“金鸡独立式”站立都是体罚;体罚中的罚抄是指罚学生抄明显超量的作业,比如罚抄词语、诗歌、课文等超过十遍以上等;在剥夺学生生理需要方面,如不准学生吃饭等超过一定时间,比如十分钟可归为体罚。
四、严控体罚,明确教育惩戒程序
教育中对犯错学生的惩罚在不伤害学生身体健康的范围内属于正常的教育惩戒。教育惩戒除了要程度适宜外,还应该坚持程序正当,否则就成了体罚。2002年,韩国的《学校生活规定预示案》对体罚的程序进行了规定:体罚前教师要向学生讲清体罚原因;体罚前要检查学生的身体和精神状态,必要时允许延期体罚;学生有以校内义务劳动代替体罚的权力;体罚时必须要有校监或生活指导老师的监督;体罚要避开其他学生。美国一些州的法律也规定了体罚的程序:学年初,家长要和学校签订一份是否同意体罚学生的声明;当其他教育方法都无效时,教师才能实施体罚;教师不能在其他学生面前实施体罚;教师体罚学生要有证人的监督;与受罚学生有冲突的教师不能实施体罚;体罚要根据学生的年龄、性别、身体状况来实施;体罚要打学生身上肉多的部位。
只有严格遵守教育惩戒程序,才能严控体罚。我国可以借鉴韩国和美国的法律,制定惩戒的程序,从而减少对学生的伤害。我们认为,教师在对学生的身体进行惩戒时,应当坚持以下程序:
1.教师惩戒学生前要向学生讲明理由。老师对学生进行惩戒主要适用于以下情形:学生因违反纪律造成对课堂和校园秩序的破坏,学习态度不端正,不听老师的反复教导与训诫等。
2.教师直接责打学生身体必须是在其他方法无效的情况下才可以实施。惩戒前应该坚持先对学生进行说服教育,先提醒学生,给学生一个改正的机会,只有说服教育不起作用时才可以轻微地责打学生的身体。
3.教育惩戒要根据学生的个性差异、身心发展特点等因素来实施。对学生进行处罚时要充分考虑学生的年龄、性别、身体状况,而且应该针对不同的学生、不同的性格采取不同的方式,个别学生有必要坚持不公开原则,以维护学生的身心健康。
此外,我国还应该考虑建立专门的惩戒学生的机构或部门,例如,美国部分州规定教育惩戒由副校长或教务主任实施,并且在班主任等专人监督下避开其他学生在专门地点进行。
5. 6种英语教学法的比较?
目前国内比较受认可的六种外语教方学法分别是:情景法、交际法、社团学习法、自然法、沉默法和暗示法,在20世纪是具有创新意义的外语教学方法。其中情景法和交际法适合口语和听力教学。分析这几种外语教学的方法理论以及对我国中小学教学实践的影响,对中国的外语教学工作特有所裨益。每一种方法都有优点和缺点。最重要的是要因地制宜,因人而异!
6. 请问学商务英语专业就业怎么样?
商务英语专业其实应该取消才对,害了很多人!很多人开始报考这个专业的时候都是想着如何去外企做白领,去国际贸易谈判桌指点江山,实际结果很残酷,因为这个专业并没有特别的地方,和英语专业、英语教育专业并无太多的不同,那些原以为只有商务英语专业才能做的事情,其他专业照样可以做。现在很多大学专业就业方向是模糊的,除非你是真正技术性的专业,否则很难确定自己未来会做什么,或者说能做什么。商务英语专业更是如此:
1、如果说商务英语毕业要去做外贸,那外贸工作就 真的那么好做吗?很显然不是,竞争激烈,业务员的压力也很大,没有提成的外贸做不了几天的,很多做外贸的人后来都转行做内贸了。
2、如果说商务英语专业毕业去做翻译?毫不客气的说,层次和深度还是差了点,即便很努力的拿到翻译证书,也还是很吃力的,翻译需要很好的理论基础和翻译实践,再说翻译类人才都被各大外语院校的英语专业的垄断了,他们基本都会读研,研究翻译理论和技巧,在翻译这块商务英语专业竞争力很弱。
3、如果说商务英语专业毕业生去做老师?还需要补充学习英语教学法,师范类课程,还要拿到教师资格证,在很多地方还设限需要师范类毕业才行,而且商务英语学生短时间内学习师范课程也很难和师范生比拼,至少是概率上来说要低的多。
4、如果说商务英语专业毕业生去考公务员呢?公务员一般对口专业,能和商务英语对口的,就能和英语其他专业对口,而实际参加过这类考试的人都知道,英语类的公务员考试实在太少,偶尔几个岗位,会有海量的人员报考,机会很渺茫。
其次,从商务英语专业的毕业生就业前景数据来看,毕业生的就业机会基本上都是在北上广深一线城市,说明就业的面还是很狭窄的,机会并不多。而从其毕业后岗位信息追踪来看,大部分都是和商务英语本身关系不大,说明都跨专业就业了,从其待遇来看,8000-1.5万元的月薪在一线城市的也算较低水平。
因此,我建议,如果你想学英语,那就直接报考英语专业,想做老师那就报考英语师范专业,想做外贸那就选择国际贸易……,商务英语并不是一个定位准确的专业,其他专业学好英语也同样可以干你的活。7. 会计考研专硕学硕说是理论和实践的区别?
培养目标不同
学硕是以培养科研人才为主,职业目标为大学教师和科研机构研究人员,侧重理论教育。学生毕业后社会认可度比较高。和专硕相比,学术型研究生理论知识充足,但实践和应用能力欠缺,动手能力相对较弱。
专硕侧重理论研究和实践应用,最突出的特点是学术性和职业性相结合。主要培养在某个专业或某一行业领域具有坚实的专业理论基础,同时具有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且具有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一般获得专硕学位的人往往从事以实践为导向的工作比较多。
培养方式不同
学硕侧重基础理论学习,更侧重于学术理论知识,学制为3年。专硕以实际应用为导向,以职业需求为目标,教学内容强调理论性与应用的有机结合。此外,专硕突出案例分析和实践研究,注重培养学生研究实际问题的意识和能力,学习过程中至少有半年时间的实践环节,学制为2年。
考试内容不同
这一点表现最明显的就是英语一和英语二的差别。仅仅从考试大纲上看,英语一比英语二的考查点多出好几个。整体难度上,前者自然比后者大一些。因此,有些高校特别是名校的专硕专业不考英语二而是考英语一。对英语的要求还是蛮高的。
此外,还有就是数学三与管理类联考中的数学部分整体难度有较大才差别。下面就以会计专业为例。会计学硕要考数学三,考试内容包括高数、线代和概率论,难度比较大。会计专硕的管理类联考数学部分考试内容全都是初高中数学知识,相对比较简单。
学费不同
一般而言,学硕专业一年的学费为8000—10000元。专硕学费则较高,一般为8000——15000元。但是,学硕基本都是三年制,专硕只有两年,因此,学费总额相差不大。最关键的是,专硕提前一年毕业,这样不仅少花钱反而早早开始挣钱。两者的时间和机会成本相差还是比较大的。
招考条件不同
除了工商管理等专业之外, 大多数学硕对报考者没有工作经验要求,这就意味着无论是应届生还是往届生都可以报考。而专硕,虽然大部分专业也都没有要求,但是有个别专业如公共管理硕士(MPA)等要求考生必须具备相关工作经验。另外,对于跨专业,医学类专业无论是学硕还是专硕一般都不允许。
读博方式不同
学术型硕士可以通过自己的导师直接读博,不用参加全国统考,也就是我们所说的直博或者硕博连读。专业型硕士不能硕博连读或直博,必须进行考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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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外语教学理论与实践,英语教学理论是什么?
有关英语教学的理论和方法,虽各派的主张不同,但近年来有趋於融合的倾向,认为各种方法都需要,才能符合现代社会对语文的多种需求.英语科的教学法与其他科目不同,学生不但要学习听、说、读、写四种语言技能,且需学习如何运用它们,而达到能表达情意、与人沟通的目的。有本书叫做Techniques and principles in language teaching, 你可以去找来看看~这本书里包含的主要教学法和理论如下:1. the grammar translation method2. the direct method3. audio-lingual4. the silent way5. desuggestopedia6. CLT (communicative language learning)7. content-based, task-based, and participatory approaches 详细内容需要自己去看书中的描述和解说. ^^
2. 英语教育的属于哪一类啊?
英语专业考研属于教育学专业,主要研究语言教育、外语教学、英语教学学科等方面的理论和实践问题。
英语教育则是英语专业的一项重要领域,从幼儿园到大学,它涵盖了整个英语教育体系,探讨了如何更好地传授英语知识和技能,培养学生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等方面的问题。
英语教育也会涉及到课程设计、教学方法、评测与测量、教育心理学等多个方面的知识,帮助学生更好地理解英语教学的各个方面,为日后从事英语教学工作奠定坚实的理论和实践基础。
3. 如何成为一名国际学校英语老师?
1 关于TESOL/TEFL/CELTA/TESL/TKT
一、TEFL
TEFL全称是Teaching English as a Foreign Language。目前TEFL证书为全球普遍承认和接受,是国际认可的通用英语教师资格证书。中国国家外专局下属信息中心自行设立了一个TEFL in China。
二、TESOL
TESOL全称是Teaching English to Speakers of Other Languages即“对外英语教学”。TESOL证书由美国TESOL教育学会颁发,被国际组织认可,此外在英国、澳洲等英语国家,大部分学校和语言培训机构也认可TESOL证书。(备注:这里的TESOL不同于欧美院校提供的TESOL硕士学位)
三、TESL
TESL全称是Teaching English as a Second Language,是专门为教授英语为非母语的英语老师特别设计的培训课程。TESL证书也是在全球范围内被广泛认可的。
四、CELTA
CELTA全称是Certificate in English Language Teaching to Adults (英国剑桥大学教师证书)。
CELTA针对尚无教学经验或教学经验较少的教师,CELTA是其进入英语教学领域的首要资格认证。CELTA证书,属于TESOL证书体系的高级类别,不仅是适用教授成人英语的教师资格证书,也是英国继续教育教学证书及TESOL国际英语教师资格证书的组成部分。
五、TKT
英语教学能力证书 (TKT) 是剑桥大学考试委员会外语考试部(Cambridge ESOL)专为英语教师开发设计的证书考试。TKT(Teacher Knowledge Test)是为母语为非英语国家的中小学或成人英语教师研发的英语教学能力证书,主要测试考生对语言及语言应用基本概念的掌握,以及对教学与学习的背景知识及实践过程的把握。该证书具有国际水准,考生可以借此进一步丰富教学专业知识,拓展事业发展前景。
1.1 典型要求TESOL/TEFL/CELTA/TESL/TKT的招聘广告
招聘广告解读:这是金宝贝早教发布的一则招聘广告,招聘的是英语为母语的外教,学历要求为本科,持有TEFL/TESOL/CELTA证书者优先考虑。
招聘广告解读:这是新西兰理工学院在浙江金华招聘一名英语教师,要求是本科学历,同时要求例如TESOl,CELTA, TEFL 之类的证书,授课的学生群体是在18岁以上。
招聘广告解读:
这是英国文化协会(British Council) 招聘雅思考官的需求,对于候选人的要求是TESOL 或者 CELTA证书,同时拥有教成年人英语的相关经验。
招聘广告解读:这是Career China 发布的招聘广告,是英国的一个机构,招聘愿意去中国教英语的教师,除了本科学历要求,候选人还需要拥有TEFL 或者2年的教学经验。
关于TESOL/TEFL/CELTA/TESL/TKT的总结
所谓的国际英语教学证书例如TESOL/TEFL/CELTA/TESL/TKT,是一些外教为了在国内从事英语教育的工作而必备的证书,此类证书被国家外专局认可,方便外教取得签证。
事实上,在外籍人员子女学校或者国际化的双语学校,我们很少看到外教仅仅有以上证书,国际学校在招聘外教的时候主要看候选人是否已经获得本国的教师资格证。拥有以上证书的外教主要工作于英语类的培训学校。对于正规的国际学校,即便有外教拥有此类证书,这些外教也应该是拥有本国的教师资格证,然后在这些国际学校从事EAL或者English support之类的工作。
问题:TESOL/TEFL/CELTA/TESL/TKT还值得去修读吗?
盐叔的回答:如果你的职业规划是培训学校的英语教师,大学的英语教师,修读相关的证书是可以的;如果你只是想进入国际学校工作,修读相关的证书其实不是最重要的,这些证书不会帮你直接进入国际学校;
2 英语专业进入国际学校的可行性和路径现状
外籍人员子女学校中,很多英语专业的中国教师只能作为助教存在,大部分的外籍人员子女学校中,中国教师可以作为教师出线的基本只有中文课,而中文课的中国教师大部分都是对外汉语背景出身,或者英语比较好的汉语言文学专业,也有少数是英语专业出身的。国际化的双语学校中,还是有一些英语教师的岗位适合中国英文教师,例如中小学英语教师,高中英语教师。不同于英语为母语的英文教师,中国英语教师在中小学教育中承担的责任基本是EAL(English as an Additional Language)或者ESL(English as Second Language), 而高中阶段,更多的机会是在国际高中的雅思教师或者托福教师。其实,现在的双语学校很多,一些收费并不高的双语学校,其实也在招收中国老师做英语教师。
国际学校招聘广告中的中方英文教师招聘信息和相关机会
招聘广告解读:
这是北京一土学校发布的招聘广告,招聘职位为小学英文教师,要求是:需持有中国教师资格证,持有TKT,TESOL,CLETA等证书者优先,英文标准化成绩要求是雅思7.0或者托福100分。
招聘广告解读:
这是无锡南外国王学校发布的招聘广告,招聘职位为双语部小学英语教师,要求:需持有中国教师资格证,相关本科学历;英文标准化成绩要求是雅思6.5或者托福90分;拥有同类教学经验者优先。
招聘广告解读:
左边是上海民办尚德实验学校的小学融合部全科教师的招聘信息;右边是无锡南外国王学校发布的小学数学教师招聘广告。
对于这样的职位,英语专业出身,但是从小数学和语文很好的候选人可以关注,小学的低段往全科教师或者数学教师发展是一个非常有潜力的职业方向。候选人可以在报考教师资格证的时候就考虑小学全科或者小学数学的教师资格证。
以下是高中英文教师的招聘广告
招聘广告解读:
我在搜索的时候,发现高中学校招聘中方英语教师的广告较多,大部分都是对候选人的英语能力做了比较高的要求,例如雅思7.5或者托福100分以上。作为英语老师,可以把自己定位在标准化考试辅导老师的职业发展上,专注于雅思,托福,或者SAT等培训。选择自己最擅长的领域,成为自己就业的核心竞争力,在这里,我一定要对那位咨询我的雅思8分的候选人说,你应该很有信心才对。(这里有2个方向,培训机构的方向和国际学校的方向)。
关于英语专业进入国际学校的可行性和思路基于以上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一些思路:
1. 只要双语学校的英语职位是开放给中国英语专业背景的候选人,英语教师就是一条可以选择的道路。
2. 对于国际高中里面的英语教师,越高的雅思分数或者托福分数就是一个很大的竞争力。
3. 对于进入国际学校的英语候选人来说,最重要的是中国的教师资格证和英文水平,国际英语教学证书例如TESOL /TEFL /CELTA /TESL/TKT 并不是那么重要,锦上添花而已。
4. 英语专业的候选人如果对于小学低段的数学和语文有足够的信心,热爱,可以考虑考取全科/数学/语文教师资格证的方式选择转型成为小学数学或者全科教师。
5. 很多国际学校都是从2岁的托班开始,从2岁的托班到5岁的大班,学前教育人才的紧缺是一个事实,高端的国际幼儿园自然需要更多优秀的人才加入,而这也是英语专业毕业的学生可以考虑的方向之一。
4. 老师能不能惩罚学生?
一、体罚概念的界定
(一)体罚的概念
关于体罚的概念,目前国内外并没有统一的界定,为此,学者们从不同的角度定义“体罚”。这些界定以20世纪90年代为界大体分为两类。之前对体罚的界定比较清晰,例如:《现代汉语词典》提出,体罚是“用罚站、罚跪、打手心等方式来处罚儿童的错误教育方法”。《辞海》将体罚定义为“成年人对小孩身体使用的惩罚,其严厉性从打手心到打屁股不等”[2]。《教育大辞典》将体罚解释为“以损伤人体为手段的处罚方法”。这都是一些有代表性的比较权威的界定,都是把体罚界定为对孩子肉体的惩罚。
20世纪90年代之后学者赋予了体罚新的定义,例如:但汉礼在《关于中小学体罚现象的比较研究》中这样定义体罚:体罚是指以损伤人体、侮辱人格为手段的处罚方法。王洪明在《案例与评析:“校园惩罚”问题》一文中提出,体罚是以伤害学生的身体和心灵为手段的惩罚方法。显然,这些学者把教育者对学生的人格、精神伤害也归入到了体罚的范畴中,原有的体罚概念外延扩大,于是“变相体罚”的概念应运而生。我们认为这样的界定从学理上、管理实践上都是有害的,它造成教师在教育教学的过程中分辨不出一般性的教育惩戒和精神上的惩罚的区别,从而在使用惩戒权时不能把握好惩戒的尺度。
(二)体罚的构成要素
体罚的构成要素是判断教师的行为是否构成体罚的关键因素。体罚的要素主要包括:
1.体罚的行为主体是教师。对未成年人的体罚主要有两个来源:一是家庭内部的体罚;二是教育机构的体罚。本文讨论的主要是发生在教育机构的体罚,是在学校教育背景下教师对学生身体进行的惩罚。实施体罚的是中小学教师,受罚者是在校的中小学学生,因此,体罚的行为主体是中小学教师,行为客体是中小学学生的物质性人格权和生命健康权。
2.体罚的对象是学生的身体。体罚必须诉诸学生的身体,不论是以直接还是以间接的方式。在我国,由于对体罚采取的是“零容忍”态度,所以教师在惩戒学生时接触学生身体,比如推、拉学生中使其感到痛楚,都可能被认定为体罚。对于不诉诸身体的惩罚我们不应该认定是体罚,如罚款、语言羞辱、冷暴力等。有些学者把伤害学生的心灵、尊严等处罚方法也归入体罚,这是不科学的,因为在法学上,身体的伤害和精神的伤害是严格区别的。教师对学生的冷嘲热讽、当众辱骂等侵害学生精神性人格权的行为是属于我们常说的“心罚”的范畴,与体罚相对,因此,心罚应该从体罚的概念中剥离出来。
以学生身体的“痛楚”或“痛苦”界定体罚是不科学的。体罚肯定会造成学生的身体痛苦,不引起这些痛苦的惩罚则不是体罚,如罚写三遍错字或罚站两分钟等。有些非击打身体等惩戒措施,如罚站、罚写、罚背书等,有时也使学生感觉肉体痛苦或羞耻,但是这些措施被认为是教育的必要措施,因为这些痛苦或羞耻感能够唤醒并警觉学生认识错误,矫正其不良行为。在国外,有些国家是允许体罚的,但是这些国家对体罚中击打学生的身体部位有严格的限制。例如,教师只能击打学生肉比较厚且神经比较多的身体部位,例如手心和屁股,这些部位很容易使学生产生痛感,而把握好度则不伤身体。但这些国家不容许教师击打学生的关键部位,如头、颈、胸、腹部、裆部,这些部位易造成身体伤害;也不允许打学生的面部、嘴,扯学生的头发、耳朵等,对这些部位的打击除了对身体的伤害外,对学生的精神伤害更大。
3.体罚的行为客体是学生的身体健康权。体罚超出了学生身体承受的限度而侵害了学生的生命健康是界定和判断体罚的关键因素。对学生身体健康的实质不产生影响而仅仅使学生产生痛苦和羞耻感的惩罚行为不是体罚,我们将其归于一般的教育惩戒范畴,例如学生总写错字,教师为加深其对汉字的印象,罚学生抄写词语三五遍;学生经常迟到,教师为维持班级纪律,罚学生站两三分钟等。即使教师间接惩罚学生的身体,如罚站、罚跑、不让学生上厕所、不让学生回家吃饭等措施如果超出一定限度而危害学生生命健康也属于体罚。一般性的教育惩戒是以大多数学生的身体可接受并且不造成伤害为参考的,如在惩戒时,学生感到极度的疼痛或因疲劳而损害身体健康,或者学生被打部位出现明显的红肿、流血、骨折等状况,这便是超出了学生身体承受的限度,即损害了生命健康,这就属于体罚。打印 纠错 分享 推荐
二、体罚或变相体罚与教育惩戒的区别
(一)体罚不同于教育惩戒
体罚不同于教育惩戒,它超越了正常的教育惩戒的范畴。教育惩戒是指具有惩戒权的教育主体对于具有不良品德行为的学生做出的一种否定性评价。教育惩戒权是教育权力的下位权力,是学校与教师惩戒违反校规的学生的权力,是作为教师应有的一项管理和教育学生的权力,它是一种特殊的教育方式,是教师通过对学生的身心施加某种影响,使学生感受到荣辱、对错、痛苦等,帮助其认识到自己的过错,增强为自己过失负责的责任感,从而达到矫正和教育的目的。在我国,由于20世纪90年代以来对体罚,尤其是对所谓“变相体罚”的“零容忍”,教师的惩戒权在理论研究上被悬置,同时,由于适当的合理的教育惩戒也会被当成是体罚或变相体罚,加上学校和教师担心引起事故纠纷,所以教育惩戒在实践上被看作不合法而被取消。教师因头顶“体罚和变相体罚”的利剑威慑而不敢管学生,实际上这是放纵学生,对教育教学和学生的社会化产生了不利的影响。当前部分中小学生无法无天,社会上流行的暴力欺凌现象层出不穷,这与教育惩戒的缺失,与体罚、变相体罚的规定不完善密切相关。
体罚与教育惩戒有着本质的区别:
1.方式和手段不同。惩戒的方式主要包括心理惩戒和身体惩戒等。心理惩戒的方式主要有当众批评、心理暗示、与家长沟通等等,心理惩戒只要不造成学生生命健康的损害,我们不认为是体罚;身体惩戒主要有罚站、罚跑、罚学生抄课文等,身体惩戒只要不造成学生生命健康的损害,我们也不认为是体罚;体罚的方式比较单一,我们只认可对学生身体的惩罚才是体罚,它通过直接摧残学生的肉体使学生感到极度痛苦来达到教育效果。
2.程度不同。这是体罚与教育惩戒最根本的区别。二者虽然都是通过实施惩罚使学生感到痛苦来达到教育目的,但痛苦的内涵和程度不同。教育惩戒是通过对学生施以轻微程度的身体惩罚,使学生在惩罚中悔过自新,从而“不愿”再去犯错,并且教育惩戒遵循了儿童身心发展的规律;体罚则是通过暴力的方式使学生惧怕皮肉之苦,从而使学生“不敢”犯错。体罚的程度一般都超出了未成年人身体承受的范围。
为了使体罚的概念更为明晰,我们认为还应该采用早期的界定方式,可以将体罚定义为:在学校背景下,教师通过对学生身体实施击打,使学生肉体受到一定程度的伤害的处罚方法。这种界定简洁明了,实践中易于辨析,并且能够跟教育惩戒和所谓“变相体罚”相区别。
(二)变相体罚不同于体罚
“变相体罚”的概念不明晰,不是正规的法学概念,变相体罚常指教师为了维持教学秩序,不直接对学生的身体诉诸拳脚和工具,而是间接地处罚违反教育教学秩序的学生,使受罚者身心感到痛苦或者屈辱的惩罚方式。体罚伤害的是学生的身体,侵害的是学生的物质性人格权、生命健康权,而从现有的资料和研究来看,变相体罚侵害的是学生的精神性人格权,主要是隐私权、名誉权、人格尊严权。体罚和变相体罚有以下区别:
1.作用的对象与影响不同。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的体罚往往是作用在学生的身体上,通过对学生身体的摧残使学生感到极度疼痛或疲劳,从而来达到教育的目的;而变相体罚则是不直接伤害学生的身体,以侮辱的语言间接地对学生的身心施加影响,使学生感到屈辱,从而获得一定的教育效果。体罚学生直接摧残的是学生的身体,会影响学生的正常发育,严重的会造成学生身体的残疾甚至会威胁到学生的生命;而所谓变相体罚的直接后果则是对学生精神和人格的伤害,常常会引发学生一系列的心理问题。体罚带来的是显性的危害,是短暂的伤害;而变相体罚给未成年人带来的伤害往往是不容易被发现的,是持续性的、影响深远的危害。
2.性质与层次不同。虽然“变相体罚”的危害性不可低估,但是其行为本身大多属于道德范畴,而非法律范畴。面对屡教不改的儿童,家长或其他人员有可能不会拳脚相加,但是对其极端的行为进行严厉批评不可避免,不能认为这种行为犯法。同样,教师对犯错学生的挖苦讽刺等行为虽然违背了教师的职业道德,但是还未达到违反法律的程度。尽管教师因其专业教育者的身份比其他非教职人员要具有较高的道德素养,但因学生犯错误而对其进行责骂或采用其他具有不友好的非暴力行为则不应当承担法律责任,除非这种行为侵犯了学生的人格权或引起学生重大的伤亡。
将师德问题法治化使教师难以区分体罚、变相体罚和教育惩戒的界限,直接造成了教师不敢对学生使用正常的教育惩戒,也不敢开展一些具有教育意义的教学活动,最终受伤害的是我国的教育。因此,应当将“变相体罚”这一概念废止,将部分师生冲突中双方身体接触但没有造成身体健康危害的行为归入教师正常施行的惩戒权;将非暴力但侮辱学生人格的行为列入侵犯学生的精神性人格权专列,并明确学生的精神性人格权的内涵、外延与加害人所承担的法律责任。
三、体罚的范围、程度
我们通过对国内外一些资料的研究、借鉴与参考,重新界定了体罚的范围、类型和程度。
(一)体罚的范围、类型
教师对学生的惩戒必须是轻微的,严重的惩戒则会构成体罚。日本的《学校教育法》规定,在必要时,校长及教员有权利对学生和儿童实施惩戒,但不得体罚。日本针对体罚的类型做了一些具体的规定:侵害受罚者身体的惩罚,诸如殴打、踢等,是体罚;对学生的身体给予痛苦的惩罚,如长时间使其保持端坐、直立等姿势,是体罚;不让学生如厕,超过用餐时间后仍留学生在教室等造成学生肉体痛苦的行为,也属于体罚范围。日本还规定:教师不得剥夺迟到的学生进入教室的权力;在罚迟到者或偷懒者打扫卫生时,不得有过度要求;对于有偷窃行为的学生,教师不得强迫其自白或供述。
教师体罚学生的形式多种多样,五花八门,有时一种体罚方式也有多种罚法,我们将教师体罚学生的类型总结为以下五个方面:(1)直接过度责打学生的身体,如:打耳光、扯头发、揪耳朵、打臀部、让学生自打或互打,甚至在学生脸上刺字等。(2)让学生长时间维持特定的姿势,如:长时间罚站、罚跪、罚晒、罚半蹲等;罚站不仅仅指在教室中罚站,还有在烈日下、在暴雨中罚站,更有甚者,罚站还演变成了“金鸡独立”或“四足顶地”等。(3)让学生长时间从事剧烈运动,如:罚跑步、罚俯卧撑、罚单腿跳等;罚跑又分为穿鞋跑和赤脚长跑等。(4)让学生过度从事特定的工作,如:超负荷地罚写作业、抄写课文,罚过度劳动等。(5)长时间剥夺学生的生理需求,如:长时间不准学生吃饭、上厕所、午休而侵犯了学生的生命健康权打印 纠错 分享 推荐
(二)体罚的程度
教师的惩戒必须是轻微的,不得超出学生年龄段所能承受的范围。韩国颁布的《学校生活规定预示案》认可了教师有对违反学校纪律的学生实施一定程度的体罚的权利,并对体罚的程度、方式等做了具体规定:体罚小学生、初中生,要用直径1厘米、长度不超过50厘米的木棍;对高中生,可使用直径1.5厘米,长度不超过60厘米木棍;教师不能用手或脚直接体罚学生;体罚男生,只能打臀部,女生只能打大腿部;在体罚数量上,初高中生不得多于10下,小学生不得多于5下,程度上以不在学生身体上留下伤痕为准。[9]在美国的一些州,体罚造成疼痛或微小的伤痕是合理的,这是教师的特权,但是体罚造成学生身体某部位的脱臼、深度青肿、流血、骨折等,就是过度惩罚且具有民事侵权性质;体罚学生禁止使用诸如刺棒或断木板等器具;体罚某个有潜在健康状况的学生而造成严重伤害时,教师不负有法律责任。
我们认为,教师在对学生进行教育惩戒时必须保持合理的限度,超过这个限度就陷入了体罚范畴。通过借鉴国外的经验,并以大多数学生的身体状况为参考,我们对体罚的程度、数量等作了以下界定:对学生体罚会使学生感到明显的疼痛感、疲劳感或不舒适感,甚至会造成学生身体残疾、长时间晕厥等。责打学生身体时,在程度上以留下伤痕为准,发红但不肿不起泡、微小的伤痕不属于体罚,而被打部位出现深度青肿、扭伤或骨折等,则都属于体罚的范畴;在维持特定姿势或罚学生运动方面,如罚站、罚蹲、罚跑步等超过一般性运动限度则属体罚,学生只感到轻度疲劳的属于一般的教育惩戒,而烈日下罚站、暴雨中罚站、“金鸡独立式”站立都是体罚;体罚中的罚抄是指罚学生抄明显超量的作业,比如罚抄词语、诗歌、课文等超过十遍以上等;在剥夺学生生理需要方面,如不准学生吃饭等超过一定时间,比如十分钟可归为体罚。
四、严控体罚,明确教育惩戒程序
教育中对犯错学生的惩罚在不伤害学生身体健康的范围内属于正常的教育惩戒。教育惩戒除了要程度适宜外,还应该坚持程序正当,否则就成了体罚。2002年,韩国的《学校生活规定预示案》对体罚的程序进行了规定:体罚前教师要向学生讲清体罚原因;体罚前要检查学生的身体和精神状态,必要时允许延期体罚;学生有以校内义务劳动代替体罚的权力;体罚时必须要有校监或生活指导老师的监督;体罚要避开其他学生。美国一些州的法律也规定了体罚的程序:学年初,家长要和学校签订一份是否同意体罚学生的声明;当其他教育方法都无效时,教师才能实施体罚;教师不能在其他学生面前实施体罚;教师体罚学生要有证人的监督;与受罚学生有冲突的教师不能实施体罚;体罚要根据学生的年龄、性别、身体状况来实施;体罚要打学生身上肉多的部位。
只有严格遵守教育惩戒程序,才能严控体罚。我国可以借鉴韩国和美国的法律,制定惩戒的程序,从而减少对学生的伤害。我们认为,教师在对学生的身体进行惩戒时,应当坚持以下程序:
1.教师惩戒学生前要向学生讲明理由。老师对学生进行惩戒主要适用于以下情形:学生因违反纪律造成对课堂和校园秩序的破坏,学习态度不端正,不听老师的反复教导与训诫等。
2.教师直接责打学生身体必须是在其他方法无效的情况下才可以实施。惩戒前应该坚持先对学生进行说服教育,先提醒学生,给学生一个改正的机会,只有说服教育不起作用时才可以轻微地责打学生的身体。
3.教育惩戒要根据学生的个性差异、身心发展特点等因素来实施。对学生进行处罚时要充分考虑学生的年龄、性别、身体状况,而且应该针对不同的学生、不同的性格采取不同的方式,个别学生有必要坚持不公开原则,以维护学生的身心健康。
此外,我国还应该考虑建立专门的惩戒学生的机构或部门,例如,美国部分州规定教育惩戒由副校长或教务主任实施,并且在班主任等专人监督下避开其他学生在专门地点进行。
5. 6种英语教学法的比较?
目前国内比较受认可的六种外语教方学法分别是:情景法、交际法、社团学习法、自然法、沉默法和暗示法,在20世纪是具有创新意义的外语教学方法。其中情景法和交际法适合口语和听力教学。分析这几种外语教学的方法理论以及对我国中小学教学实践的影响,对中国的外语教学工作特有所裨益。每一种方法都有优点和缺点。最重要的是要因地制宜,因人而异!
6. 请问学商务英语专业就业怎么样?
商务英语专业其实应该取消才对,害了很多人!很多人开始报考这个专业的时候都是想着如何去外企做白领,去国际贸易谈判桌指点江山,实际结果很残酷,因为这个专业并没有特别的地方,和英语专业、英语教育专业并无太多的不同,那些原以为只有商务英语专业才能做的事情,其他专业照样可以做。现在很多大学专业就业方向是模糊的,除非你是真正技术性的专业,否则很难确定自己未来会做什么,或者说能做什么。商务英语专业更是如此:
1、如果说商务英语毕业要去做外贸,那外贸工作就 真的那么好做吗?很显然不是,竞争激烈,业务员的压力也很大,没有提成的外贸做不了几天的,很多做外贸的人后来都转行做内贸了。
2、如果说商务英语专业毕业去做翻译?毫不客气的说,层次和深度还是差了点,即便很努力的拿到翻译证书,也还是很吃力的,翻译需要很好的理论基础和翻译实践,再说翻译类人才都被各大外语院校的英语专业的垄断了,他们基本都会读研,研究翻译理论和技巧,在翻译这块商务英语专业竞争力很弱。
3、如果说商务英语专业毕业生去做老师?还需要补充学习英语教学法,师范类课程,还要拿到教师资格证,在很多地方还设限需要师范类毕业才行,而且商务英语学生短时间内学习师范课程也很难和师范生比拼,至少是概率上来说要低的多。
4、如果说商务英语专业毕业生去考公务员呢?公务员一般对口专业,能和商务英语对口的,就能和英语其他专业对口,而实际参加过这类考试的人都知道,英语类的公务员考试实在太少,偶尔几个岗位,会有海量的人员报考,机会很渺茫。
其次,从商务英语专业的毕业生就业前景数据来看,毕业生的就业机会基本上都是在北上广深一线城市,说明就业的面还是很狭窄的,机会并不多。而从其毕业后岗位信息追踪来看,大部分都是和商务英语本身关系不大,说明都跨专业就业了,从其待遇来看,8000-1.5万元的月薪在一线城市的也算较低水平。
因此,我建议,如果你想学英语,那就直接报考英语专业,想做老师那就报考英语师范专业,想做外贸那就选择国际贸易……,商务英语并不是一个定位准确的专业,其他专业学好英语也同样可以干你的活。7. 会计考研专硕学硕说是理论和实践的区别?
培养目标不同
学硕是以培养科研人才为主,职业目标为大学教师和科研机构研究人员,侧重理论教育。学生毕业后社会认可度比较高。和专硕相比,学术型研究生理论知识充足,但实践和应用能力欠缺,动手能力相对较弱。
专硕侧重理论研究和实践应用,最突出的特点是学术性和职业性相结合。主要培养在某个专业或某一行业领域具有坚实的专业理论基础,同时具有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且具有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一般获得专硕学位的人往往从事以实践为导向的工作比较多。
培养方式不同
学硕侧重基础理论学习,更侧重于学术理论知识,学制为3年。专硕以实际应用为导向,以职业需求为目标,教学内容强调理论性与应用的有机结合。此外,专硕突出案例分析和实践研究,注重培养学生研究实际问题的意识和能力,学习过程中至少有半年时间的实践环节,学制为2年。
考试内容不同
这一点表现最明显的就是英语一和英语二的差别。仅仅从考试大纲上看,英语一比英语二的考查点多出好几个。整体难度上,前者自然比后者大一些。因此,有些高校特别是名校的专硕专业不考英语二而是考英语一。对英语的要求还是蛮高的。
此外,还有就是数学三与管理类联考中的数学部分整体难度有较大才差别。下面就以会计专业为例。会计学硕要考数学三,考试内容包括高数、线代和概率论,难度比较大。会计专硕的管理类联考数学部分考试内容全都是初高中数学知识,相对比较简单。
学费不同
一般而言,学硕专业一年的学费为8000—10000元。专硕学费则较高,一般为8000——15000元。但是,学硕基本都是三年制,专硕只有两年,因此,学费总额相差不大。最关键的是,专硕提前一年毕业,这样不仅少花钱反而早早开始挣钱。两者的时间和机会成本相差还是比较大的。
招考条件不同
除了工商管理等专业之外, 大多数学硕对报考者没有工作经验要求,这就意味着无论是应届生还是往届生都可以报考。而专硕,虽然大部分专业也都没有要求,但是有个别专业如公共管理硕士(MPA)等要求考生必须具备相关工作经验。另外,对于跨专业,医学类专业无论是学硕还是专硕一般都不允许。
读博方式不同
学术型硕士可以通过自己的导师直接读博,不用参加全国统考,也就是我们所说的直博或者硕博连读。专业型硕士不能硕博连读或直博,必须进行考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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